人物故事

93岁老保险人忆往事 | 话说“70年”——王恩韶


 

 

 

 

 

中国专家组在越南。左起:施哲明、陶增耀、王恩韶。

 

(王恩韶  提供)

保险是干什么的?

保险跟银行不一样,银行是干什么的,大家都清楚,可保险干什么,一般老百姓都不了解。以前,去宣传人寿保险业务时,老百姓一听说“人死了保险公司就赔钱”,非常忌讳,说“我活得好好的你让我死啊?”于是就把业务员给赶出来了。我参加保险工作后,有时也接到电话问:“你保险公司是干什么的?我买个保险柜怎么样?”

 

即便是我们的领导,对保险的保障功能也不了解,更多地把保险当成累积和上缴资金的工具,所以主要任务就是抓怎样赚钱、怎样上缴。建国初期,保险公司的主管单位换过好几次,最初是由财政部领导,后来是由人民银行领导,后来又划到财政部。为什么?就是因为对保险的保障功能不完全了解,导致这种轮换。

 

张蓬本来是上海华东局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后来就任保险公司总经理,有一次他调研回来以后说:我认为保险不是火腿肉,连包火腿肉的纸都算不上,只能算是捆火腿肉的绳子。这意思是说,保险的油水实在不多。所以,保险公司的任务就是要多累积、多上缴资金。

 

另外一件事儿:文革中军代表进驻金融单位,来了以后就听汇报。那时候保险公司属于人民银行领导,他听完人民银行各个司局汇报后,总结道:今天大家汇报,信贷局、储蓄局啊等等,我都听明白了,只有保险我听了半天,不理解。因此我给保险下个定义,什么是保险呢,叫“内行说不清,外行听不懂”。这是在大会上讲的。

 

所以,那时候做保险也容易也不容易:容易,是指你对保险保障这块功能的发挥用不着更多考量;不容易,是指保险费收入实在有限,钱上不来。由于保险被视为财政或人民银行长期累积资金的工具,上缴金额又相对较少,所以大家认为保险不是块肥肉。也因为这个特点,人民银行和财政部都不是十分重视,因此在建国以后很长一段时期没有在内部设立管理保险的专职部门。

 

在很长一个时期内我国仅有一家保险公司,即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当时也没有什么监管条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自己定了一个保险管理规定,就是总公司用来管分公司。对于外国人来说,这就不大好理解。1959年,我们到开罗开FAIR(亚非保险再保险联合会)会,林震峰副总经理作为人保公司的代表,我作为业务人员兼翻译跟着去。头一天开业务会,他出席参加,而且介绍了中国的保险业务情况;过两天开保险监管会,他又参加了。别人感到奇怪,于是当时埃及一位再保险公司总经理说:“我们开业务会你参加,我们开监管会你又参加。业务是被监管的,监管是要监管业务的,你一人又是业务又是监管,你是在用左手管右手,管得了管不了?”这话既是笑话也是正经话,因为他不理解啊。当时,林震峰副总经理也没法多说,反正事实就是这个样子,回来以后就向上级汇报。第二年又开会,就加派了李聘周,也是人民银行的人,以监管身份参加监管会。林震峰也去,参加业务会。翻译不多带,还是我去,我就跟着林震峰跑。李聘周那儿没人陪着,光杆司令,别人想跟他了解监管,他也没法子跟别人沟通。其实这是我们一个策略,别人就感觉中国人做事儿都是很奇怪的。

 

所以讲到保险,不仅是老百姓不清楚,做保险的人、领导保险的人对保险的作用、办保险的目的,很多都不是从保险的保障角度来考虑的。

 

“跃进”轮事件,保险立了功

1963年4月,我国自己建造的第一艘万吨级海轮“跃进”号装载1万多吨玉米,从青岛出发首航日本。4月30日开出,第二天在经过南朝鲜海域时就触礁沉没了。

 

“跃进”轮是有保险的。当时的人保公司国外业务处下设业务科、再保科、海外科三个科,我是再保科科长,“跃进”轮的分保就是我们办理的。“跃进”轮保额120余万英镑,我们自留20万,其余100万主要是通过Willis在伦敦市场分保。记得我们是在“跃进”轮出航前的那个星期通知Willis办理分保的。Willis接到分保电传后,就拿着分保书在劳合社开始安排分保,各个承保人(underwriter)接受了就写个数字签个名。由于这是中国第一条船,大家考虑的时间都较长,启航之前总共分出了80万英镑。

 

5月初的一个周末,我们几个人正在家里打桥牌,国外业务处施哲明处长敲门进来,说:不得了了,“跃进”轮沉了!这下大家都很着急,马上开始商量该怎么办。主要有两个顾虑:第一,虽然伦敦方面发来电传,告知已经安排了80万英镑的分保,但并没有出保单,会不会赖帐?第二,我们要求分保100万,才分出80万,那20万算不算数?几个人整整商量了一下午。

 

第二天上班后,我们即给Willis发电传说:关于“跃进”轮分保事宜,相信你方已全部安排完毕,请出具保单。

 

对方回电道:我方收到分保申请后即去劳合社安排,因时间所限,只分出80万英镑,并已通知你方,这80万英镑没有问题。本当继续安排所余20万英镑的分保,但日前我方一进劳合社,劳合社的“卢丁”钟就响了,报告了沉船的坏消息。所以非常抱歉,20万英镑未能再行分保。

 

“跃进”轮事件在当时很轰动。周恩来总理主持开会,分析出事原因,认为有两种可能:一种是被美帝潜水艇打沉,另一种是触礁沉没。交通部汇报工作时说,我们有保险。总理问,那保险赔不赔呢?交通部说保险公司赔。这样,总理办公室就打电话给保险公司,让派个领导,再带个业务干部,去国务院开会。又是林震峰副总经理带着我去了。到了以后,总理就问:“跃进”轮沉了,保险公司赔不赔?我们说赔。总理问:都什么情况下赔?我们说:如果是触礁搁浅我们赔。总理又问:如果是让美帝国主义打沉了呢?我们说,也赔。参加会议的还有罗瑞卿将军,他听后一拍桌子说:如果是美帝国主义打沉的话还能赔钱?像是不相信。我们就介绍道:我们这是两种险,一个是Marine Risk(航运险),一个是War Risk(战争险),如果触礁我们赔,如果是美国打沉的,我们也赔。罗瑞卿又说道:哪有这样的好事儿哦!一口浓重的四川口音。总理讲:好,保险公司抓紧对外索赔,这些情况你们向外交部汇报,请外交部条法司的专家帮助研究一下,争取早日要回赔款。

 

“跃进”轮的失事船长应负很大责任,船长是老船长,可是没有开过这么新的船,所以工作上有失误,当然对外就不能解释了。但保险赔付还是不错的,除了劳合社之外,我们跟苏联和东欧社会主义国家也建立了业务往来,它们也接受了一些分保,后来赔款陆陆续续都摊回来了,总共104万英镑。据说,总理在总结的时候说:“跃进”轮沉没,船长有问题,其他相关部门也有这样那样的问题,唯有保险公司立了功。“跃进”轮事件,我们在经济上没有损失,但是在政治上有损失。

 

这事儿我们保险公司也感到挺自豪。

 

英中保没接责任险

建国后,我们因为跟劳合社有业务关系,就在伦敦设立了个机构,叫人保驻伦敦联络处,专门做联络工作,这大概是1955、1956年的事儿。名为“联络处”,其实联络工作并不多,往往是国内需要巨额分保的时候才会找到联络处去办。后来人保就和中国银行商量,两家出资在伦敦设立了中国保险(英国)有限公司,并于1985年10月1日签发了第一份保单。

 

我是1985年8月去的伦敦,出任人保驻伦敦联络处首席代表、中国保险(英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王恩韶与英中保同事(王恩韶  提供)

 

英中保规模并不大,每年的保费收入也就是一两百万英镑。可我们在伦敦有一件事儿是做对了,就是没有接受责任保险。当时在国际市场上,责任保险是一种新的业务,在美国特别吃得开,英国伦敦劳合社当时也在逐步地开展着。我们当时对责任保险具体情况不了解,国内也没有,所以就决定先看看再说。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发现责任保险保费是很多,可是赔款更不得了,主要有两项,一个是石棉污染责任,还有一个是雇主责任。尤其是石棉污染责任,房子刚一盖好的时候看不出来,但是石棉本身有问题的话,以后的赔款就理不清了,而且是个“长尾巴”责任,美国很多保险公司就是因为石棉保险赔了钱,关了门。后来又发展到经理人责任保险,这也是一个扯不清的官司。英中保没保责任险主要是出于两个原因:一是对于中国来说,这些“责任”不好理解;二是我们在技术上也不熟悉。所以就缓了缓,一看前景不好,英中保就始终没有接受责任险业务,这件事做对了。所以,英中保虽然保费收入数字不大,但没有给国家造成损失,也是在当时英国保险市场上为数不多能够赚钱的保险公司之一,因为大多数公司都是在做这个责任险。

 

1991年5月,我退休回国。

 

(采写:徐晓; 整理:梁晶。王恩韶2014年6月5日订正)

采访王恩韶工作照

 

 

人物小传

(一点说明:对王恩韶老先生,我采访过两次。第一次大约是2001或2002年,第二次是2014年2月。其实,第一次已经掌握了大部分“故事”,第二次又对一些细节做了修正。整理成文后,王老进行了认真审定,并自拟标题《93岁老保险人忆往事》。一年多之后的2015年10月19日,王老逝世,享年93岁。我想,这应该是王老最后一次接受采访。访谈之后,我另写了一则人物小传,兹录于此,以缅怀王老。)

 

 

 

王恩韶

 

王恩韶,1922年生,今年92岁。但王老本人总说他已93岁。前不久,我把整理好的口述实录呈他审阅,几天后,王老来电话,提出几处修改意见,然后特别强调,请在题目上注明“93岁的老保险人王恩韶口述”。上海人讲虚岁,这我知道。

 

1942年,王恩韶从上海东吴大学经济系毕业之后,即进入保险界,在大上海分保集团工作,历任太平洋保险公司科长、襄理。他父亲王伯衡,也可算中国保险史上的知名人物,系1929年设立的太平保险公司的创业元老,曾任第二协理。不知道王恩韶从事保险业是否受其父影响。

 

新中国成立后,王恩韶进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王恩韶几十年的保险生涯,似乎跟“外面的世界”结下了不解之缘,经常与国际业务、海外市场、外国公司发生联系。

 

他曾长期担任人保公司国外业务部再保险科科长,经手处理了“跃进”轮沉没等一系列重大赔案。

 

1963年8月至1966年3月,他和施哲明、陶增耀组成保险专家组,两次赴越南,帮助建立保险公司,从拟订保险条款、分保合同到财务管理等等,都是他们手把手教出来的,甚至公司名字“保越”(Bao-Viet)也是双方“同志加兄弟”一起商定的。

 

1969年,国内保险业务已然停办,国外业务也风雨飘摇,人保总公司的大部分干部被下放到“五七”干校劳动,国外保险业务由9个“根正苗红”的人守摊、收摊。王恩韶也跟随大部队来到河南淮滨干校,“当时我们是收拾好行李下去的,就没想着还能回来。”然而,下去不到三个月,王恩韶就被叫回来了。原来是中国贸促会工作中涉及很多保险问题,要找人研究,这时候光“红”是不够的,还得“专”,如果实在找不到“又红又专”的人,找个不太“红”但比较“专”的也凑合着用吧。所以,把王恩韶召回来时,明确说是“当个拐棍使使”。这“拐棍”一使就是四年,从1970年2月到1974年8月,王恩韶被借调至中国贸促会期间,协同筹建了中国海损理算处,制定《共同海损北京理算规则》。制定这个理算规则,是为了跟《安特卫普理算规则》分庭抗礼,要把付给外国海损理算资本家的钱抓回来。这项工作完成以后,王恩韶又被下放至北京郊县进行“劳动补课”,前后加起来大概劳动了有一年时间。

 

回忆往事,王恩韶说:“我应该算比较幸运的,在解放后历次运动中都没被‘烧着’,原因是我不是头儿。”依我看,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还有“使用价值”,即使只是扮演一个“拐棍”的角色。

 

1979年10月至1980年11月,王恩韶任中国人民银行国际货币基金处处长。1980年11月至1985年8月,任华盛顿国际货币基金中国执董办公室顾问、副执行董事。此后,赴任人保驻伦敦联络处首席代表,并兼任刚刚成立的中国保险公司(英国)董事长兼总经理,直至1991年5月退休回国。王恩韶说,有一件事英中保做对了,就是没有接受当时国际市场上很热门的责任保险业务,后来好多公司因为这些业务卷入了扯不清的官司,还有的因此倒闭。并非英中保有先见之明,而是这些责任保险业务对于当时的中国保险人来说,还比较陌生,于是放一放、缓一缓,躲过一劫。

 

退休回国之后,王恩韶并没有闲下来。1991年9月,人民银行决定起草保险法,请刚刚从人保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位置上退下来的秦道夫担任起草小组组长。秦道夫亲点王恩韶担任副组长,组成10人小组,开始起草工作。将近四年之后,1995年6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在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获得通过,并于当年10月1日起施行。

 

这之后,王恩韶受邀担任多所高等院校的客座教授。对于培养保险新人,王老倾注甚多,除了授课之外,还个人出资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设立了“保险清寒同学奖学金”,资助贫困学子。

 

工作之余,王老爱好广泛,能弹琵琶,爱唱京戏,犹工梅派,家里墙上还挂着他彩装演唱《西施》等曲目的照片。现在,他每天要做三件事:一是早晚外出散步半小时,二是练书法两小时,三是唱京戏。王老说,唱戏要运气,对身体有好处。

 

“你看,我这业余时间安排得很丰富”,王老说。

 

(徐晓 201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