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动态

中国养老保险主题研讨会成功举办

    2014年5月5日下午,由中国保险学会联合中国社会福利协会、北京市民政局主办,海南赛格公司承办的“中国养老保险主题研讨会”在国家会议中心举行。来自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中国保监会、保险机构、养老机构、健康管理机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150多位国内外专家和管理人员参加研讨,分享研究心得,有力推动了商业机制参与养老事业研究和业务交流,会议取得圆满成功。此次研讨会主题鲜明,重点突出,从三个单元逐级展开和深化:第一单元“政府、市场和社会:中国养老梦”,第二个单元“多支柱的养老制度:国际经验和中国观察”,第三单元“养老金:长期资本与金融强国战略”。

    以下为部分参会嘉宾演讲主题的内容摘要:

   保监会人身险部副巡视员王叙文:《加快发展商业保险,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王叙文指出商业保险在应对人口老龄化方面有四个方面的明显优势,即:风险管理方面的技术优势、服务优势、机制优势、长期资产负债的管理优势。近年来我国保险业发通过积极参与了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医疗保障的体系、养老服务体系等方面的建设,在应对人口老龄化,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和老龄服务体系方面也做出了卓有成效的实践探索。最后,关于发展商业保险,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她提出如下建议:在顶层设计中明确商业保险的地位和作用;制定实施商业养老保险、商业健康保险的免税、延期征税等优惠;鼓励保险公司参与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服务,提高基本养老保险运行效率;研究建立个人养老保险账户,有效衔接二、三支柱,提升养老保障体系的整体稳定性;鼓励保险公司参与养老服务业建设,缓解养老资源供给不足矛盾。

    西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席恒:《分层养老,提高养老服务目标瞄准率》

    席恒教授认为每个个体在养老方面具有很大差异,一方面要研究养老的共性,更多的是要关注他的个性。故提出了分层养老的思路,满足不同老人的养老需求,以便提高养老服务的目标瞄准率。分层养老的理念聚焦于适老产品,宜老环境,为老服务三个方面,即针对于老年人的特点来提供服务。养老服务是通过精细和目标统筹可以完成的,从经济状况和能力状况来说可以形成一个矩阵。分层养老实际上包含三个层次:安老,养老和享老,安老是政府主体责任,养老是家庭与政府责任,享老是社会责任。他最后总结:分层养老并不是对特殊阶层权利的固化和维护,而是针对老年人养老需求的个性和共性分层设计,以使弱者得到更好的保护。

    赫尔辛基大学教授Heikki Oksanen:《养老金的国际视野:欧盟和中国》

    Heikki Oksanen教授首先从生育率下降和人均寿命增加等方面阐述了欧盟与中国面临的人口挑战问题。他认为老龄化不仅仅是一个短期的行为,而且是一个非常持久的变化,就公共养老支出占GDP的比重而言,欧盟各国差异较大,故养老金面临着可持续性问题,根据研究,他提出两个结论,对于高支出增长的国家,养老金面临着支付可持续问题,而对于负的或低支出的国家则面临着政治可持续性问题。在目前欧盟的总税率已占到GDP的40%的情况下,依靠提高税率似乎不可行,同时待遇也无法降低,那么提高退休年龄则成为必要,而可持续的城镇养老制度的替代率不应过高。

    中国政法大学法和经济学研究中心教授胡继晔:《不可或缺的第二支柱养老金》

    胡教授重点在于分析葡萄牙、意大利、希腊、西班牙(简称欧洲PIGS四国)发生欧债危机的深层次原因。他认为这些国家的财政危机,一定程度上就是养老金制度性缺陷的危机。按照OECD 的同口径统计,中国的私人养老金资产仅占GDP 的0.7%,不仅仅低于荷兰、澳大利亚、瑞士、英国等养老金资产占GDP之比较高的国家,甚至低于PIGS中除希腊之外的三国。基于此,中国需要加快推动养老金体系的结构改革,特别是应当大力发展个人账户养老金、企业年金等可以投资资本市场的私营养老金,以防范可能发生的类似欧债危机的债务危机。对于中国保险业来说,发展第二支柱也是重大机遇。

    西班牙对外银行胡玉玮教授:《构建简化的三支柱养老制度》

    胡玉玮教授由一个公式——“艾伦条件”谈起,结合中国实际情况,并考虑到社保的长期性以及经济增长在未来的不可预测性,他认为可以建立一种简化的多支柱养老制度。通过降低第一支柱缴费率,为第二、第三支柱发展腾出空间;另外可以考虑合并个人账户和企业年金,建立强制或半强制职业年金制度;同时加大对第二、第三支柱的税收优惠力度;加强对第二、三支柱的监管,基金应坚持市场化运作,最终建立一个多方满意的制度。

    南开大学朱铭来教授:《养老保险税收优惠政策的国际经验与启示》

    朱铭来教授从养老保险税收优惠政策的理论依据和经济效应出发,结合主要OECD国家企业年金的不同税收模式,提出采取税优政策,能使得养老金的实际有效利率(资产收益率)得到提升,进而影响家庭资产组合(household portfolio)的偏好。税优政策对养老保险需求的刺激效应,取决于税收的价格弹性。最后总结道:首先,从表面上看,税收优惠政策会减少国家财政的即期收入,但实际上,随着私人年金基金规模的不断扩大,对国家财政收支平衡应具有积极作用。其次,私人年金基金的不断积累和市场化运营,将为资本市场提供稳定的长期资金来源,从而增强资本市场资金供给能力和运行效率,促进资本市场的发展与产品创新。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助理总裁龚刚:《企业年金及税递型养老保险税收政策优化建议》

    关于企业年金及延税型养老保险政策优化,龚刚总裁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进一步扩大个人缴费享受税优比例或额度,他建议未来我们的政策重点是鼓励和引导职工个人缴费,尽快进行个人所得税综合税制改革,进一步提高职工个人缴费的税优比例至8%-12%,取消个人缴费基数300%封顶的限制,或者设置一定缴费额度上限;二是推出简易企业年金、职业年金计划,通过个税税优政策推动个人缴费,辅以企业缴费,降低中小企业缴费负担,提高中小企业年金参与水平,有效提高企业年金覆盖率。三是有效扩大市场供给,促进第二支柱发展,给予符合条件的人寿保险公司参与经办简易企业年金计划资格。四是尽快给予个人商业养老保险享受递延税优政策,促进第三支柱发展。

    教保生命保险株式会社首席代表朴明锡:《韩国的养老保障体系》

    朴首代详细介绍了在韩国社会当前艰难的养老准备环境下的三层级养老保障体系:第一层级为国民年金,韩国自1986年颁布了国民年金法,2006年完成全国普及,2013年底参保者达到2074万名,受益人达376万名。第二层级为企业年金,自1953年导入退休金制度(即员工工作时间每满1年,企业向退休员工支付30日以上的平均工资),2005年导入企业年金制度,具有DB(在金融机构储蓄的退休金由企业运营,劳动者可以获得固定的年金或者一次给付金的制度)与DC(企业将固定金额缴入员工的账户,由员工负责运营,在退职时将所得收益或损失以年金或一次给付金形式支付)两种类型可供选择,截至2013年底,全部企业的加入率为16%,500人以上的大企业加入率达到90%以上。第三层级为个人年金,其能为安稳的养老做准备,目前个人年金的家庭投保率维持在21%以上。另外在税收优惠制度方面,对于国民年金,员工缴费总工资4.5%的部分税前抵扣,对于企业年金及个人年金的缴费,也具有不同程度的免税优惠。在韩国针对企业年金和个人年金的税收优惠制度在完善养老保障体系以及发展企业年金、个人年金市场等方面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中卫国投CEO袁定清:《健康管理技术在养老产业中的应用》

    袁定清总裁提倡养老机构更应重视老年人的健康管理,他提出应用健康物联网技术,搜集老年人健康信息,进行健康档案的管理,信息化利用;紧接着对信息进行人群分类以及风险评估,正如同保险核保技术一样;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制定并执行不同的干预计划,进行效果的评估和评价。同时他认为在健康物联网技术中建立包含膳食、心理、运动全方位的老年健康管理核心平台。并希望通过一系列健康管理的科技和方法,为养老院及养老机构增添服务内涵和动力以及技术支撑,以确保健康管理技术的应用将为养老服务业提升更高、更新、更丰富的内涵。

    上海金融学院博士万晴瑶:《商业年金保险促进养老金给付制度完善》 


    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回顾我国养老金改革的实践,万晴瑶博士认为商业年金保险对于促进我国养老金给付制度的完善具有重要作用。完整的养老金制度包含了积累制度和给付制度,随着人口预期寿命的提高,给付的期限也在延长。近年来各国际组织(OECD、世界银行等)的报告中,均强调养老金年金化给付的重要作用,建议养老金的给付要有计划逐期领取,以便减少储蓄积累快速消耗的风险。万博士指出,购买年金保险是实现养老金制度安全性目标的重要方式。无论是瑞士、英国等欧洲发达国家还是智利等发展中国家,商业年金保险给付都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国目前重点还在于养老金积累制度的整合和完善,尚未触及到养老金给付制度的设计。故万晴瑶博士认为我国在未来的养老金制度改革中,应该充分认识人口老龄化、长寿风险的影响,结合养老金整体政策目标,设计养老金给付制度,通过监管引导和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年金保险应对长寿风险的作用,促进养老金制度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