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中国保险学会2016年学术年会在京举行。民政部政策研究中心王杰秀出席并发表演讲, 他人为,商业保险一方面有利于分散灾害风险,提高灾害损失的补偿水平和减轻财政的压力。从现在政府的灾害救助来看,一间倒房我们统筹救助水平在1万元左右,但是这只是各地建房费用的1/3—1/4,远远满足不了恢复重建的需求,商业保险的参与有利于提高补偿的水平。第二方面我想商业保险的参与有利于推动灾害管理的专业性、科学性和可持续性,提高灾害管理的专业化、科学化和现代化水平。
以下为发言实录:
各位大家好!
非常高兴有机会参加中国保险学会的学术年会。民政工作和商业保险有密切的联系,近年来这方面的合作越来越多,比如说我们在社会福利领域的社会福利机构的责任险,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其中也包括我们的灾害保险,今天按照会议的安排,就灾害保险问题,商业保险在灾害管理当中、灾害保障当中发挥的作用,谈几点想法跟大家交流。
我想谈三个方面的情况:一是简单介绍中国的灾情和灾害管理体制;二是对保险业,特别是商业保险在灾害管理当中的作用,以及各地的探索,做一个简单的交流;三是对下一步如何更好地发挥商业保险在灾害管理当中的作用谈几点认识。
中国的灾害应该说非常多,中国是世界上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我们就把中国有的人称作自然灾害的博物馆,就是灾害的种类非常多,除了火山以外,中国具有所有的自然灾害,覆盖的范围非常广。如果说从长期的时间跨度来看,没有一个地方没有自然灾害,那么发生的频率非常高。同时造成的损失非常大。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的二十多年里,中国的自然灾害,每年造成的倒房损失倒房300万间,转移安置人口年均1000万人,灾害损失2000亿人民币,占到GDP的1.3%左右。
另一方面,从未来的发展趋势看,随着全球气候变暖趋势的加剧,和中国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那么这个灾害的趋势有越来越严重的趋势。特别是城市化造成了财富的高度集聚,那么灾害的风险隐患也越来越大,所以,我们说未来的灾害形势非常严峻,减灾防灾救灾的任务非常艰巨。从一个方面来说,我们说减灾救灾工作是一项政治性非常强的工作,不仅涉及到灾民的生活保障,而且涉及到社会的安全稳定,涉及到政府的号召力、执行力,涉及到一个国家治理的现代化水平。同时任务又非常艰巨,特别是随着中国进入经济新常态,财政的保障能力受到一定的制约,灾害救助仅靠政府的能力,感觉到差距越来越大。这是1900年到2000年整个中国灾害的分布图,从里面可以看到,灾害种类非常多,主要是地质灾害和气象、水文灾害,这是1990年以来整个灾害损失的情况。从发展趋势看,虽然年度之间有一定起伏,但是是一个逐步增长的趋势,最为严重的就是2008年,一次年初的南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5月份的汶川大地震,当年的灾害损失超过了1万亿人民币。
中国的灾害管理体制我们用这么五句话来概括,党政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灾害分级管理、属地管理为主、社会市场参与。就是说我们中国的灾害管理,党委政府在里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主导作用,于是世界上认为中国的减灾救灾模式一枝独秀,特别是在灾中救援和灾后的恢复重建过程当中,发挥了非常大的作用。
另一方面,我们国家灾害分灾种管理,涉灾部门达到了30来家,从我们国家减灾委员会的构成来看就可以看到这一点,这里有包括保监会在内的30多家,都是国家减灾委员会的成员单位,同时灾害分级负责,以地方为主,中等以下的灾害主要由地方负责。大型灾害由中央统筹。同时,鼓励社会和市场力量的参与,但是总体来讲,党政力量非常强大。
另一方面,社会和市场的力量参与严重不足,市场的力量主要就是商业保险的力量。近年来,国内在商业保险参与灾害管理方面有一些实践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当然也存在一定的不足,从商业保险对灾害管理的作用来看,我想主要是这么两个大的方面,当然一方面有利于分散灾害风险,提高灾害损失的补偿水平和减轻财政的压力。从现在政府的灾害救助来看,一间倒房我们统筹救助水平在1万元左右,但是这只是各地建房费用的1/3—1/4,远远满足不了恢复重建的需求。那么商业保险的参与有利于提高补偿的水平。
第二方面我想商业保险的参与有利于推动灾害管理的专业性、科学性和可持续性,提高灾害管理的专业化、科学化和现代化水平。我想这里一个方面,如果商业保险参与灾害管理,可以利用商业保险的专业力量,推动灾害评估,提高灾害管理的精准性和灾害管理的精细化。政府部门进行灾害评估受人员、技术、力量的限制。保险公司我想在核灾、评灾方面具有专业化的优势。第二方面就是可以推动灾害管理模式,从重应急救助向灾害管理的全周期管理转变。从重灾中灾后向重灾前转变。从重灾害的损失补偿向灾害的风险防范转变。保险公司的参与灾害损失和保险公司的关联度密切相关,我想这有利于推动灾害管理由防损失向防风险转变。第三方面就是有利于形成多元参与的灾害管理体制,灾害管理是涉及到全局涉及到社会稳定的大的事情,不能由政府一家来完成,政府也不可能独家包办,那么社会力量的参与非常必要。这里包括社会组织,更包括商业保险机构。同时另一方面,我想参与灾害管理也有利于推动保险业的发展。
从国际比较的角度来看,发挥灾害保险是国际通行的做法,全球巨灾保险的赔付率平均达到30%—40%,美国的桑迪飓风以这次灾害为例保险赔付率达到50%,亚洲地区总体来讲低于世界的平均水平,但是泰国的2013年洪水赔付率达到26%,日本2010年3.11大地震赔付率达到16.7%,我们国家的平均水平目前不到1%。2008年的雨雪冰冻灾害,损失达到了1000多亿,灾害的赔付率是6%。汶川地震损失达到8400多亿,赔付率只有0.2%。从各地商业保险参与灾害管理的情况来看,主要有三大类,一类是农房的灾害保险,2011年在福建浙江等地开始试点,2015年覆盖全国。主要有三种类型,一个是按风险区划进行农房保险,就是把省里分成不同风险区域,有不同的保费,也有不同的赔付标准。第二是不划分风险区,按同一标准收取保费。第三是统筹考虑灾害保险种类和保障的范围,就不仅仅是农房保险,还连带其他保险。第二方面就是试点巨灾保险,2013年云南、深圳在全国率先试点了巨灾保险,2014年宁波也开始试点巨灾保险。
第三方面是农业的灾害保险。按照国务院和保监会等有关部门单位的文件要求,在全国推动农业灾害保险,这个主要由民政部门和保险部门对接。
总体来讲,商业保险参与农业保险目前还存在几个问题,第一是投保率低,保险覆盖面积小。第二是保险单一,损失的理赔额偏低,通常我看各地的实践来看,农房的保险,一间房屋补偿标准,在3000—5000元,大致相当于政府救助资金的50%左右,满足不了农房恢复重建的要求。第三是居民企业对巨灾的投保热情不高。我想社会公众对保险的参与度不高,主要原因是意识问题,因为灾害这个事情对一个国家一个地区,是一个高频率的事情,对一个个人是一个低频率的事情,可能很多人一生遇不到一次大的自然灾害,怎么让公众提高意识,参与到灾害保险当中来,有很多工作要做。
第四是投保对象分散,特别是分散的小农户缺乏有效的需求。第五是巨灾保险制度缺失。
实际上我们想因灾返贫、因灾致贫的出现,很大程度是受巨灾的影响。
第三方面,我想下一步完善商业保险参与中国的灾害管理,从这样几个方面着手:第一方面当然是加强制度建设,出台综合性的灾害风险管理法规。这个也是上上下下呼吁了很多年,中国目前有20多部专项的法律法规。但是缺乏一部综合性的灾害管理法规,这个影响了灾害管理的效率和效能,要通过法律法规建设为我们的机构建设,为我们的保险机构参与灾害管理奠定一个制度基础。
第二方面就是健全体制机制,形成灾害管理的多元参与局面。特别是鼓励社会和市场力量参与灾害管理。
第三方面加大灾害保险,特别是巨灾保险的试点范围。
第四方面是建立社区为依托的灾害风险管理,扩大居民的参与。刚才我讲到的,目前公众参与度低,是制约我们灾害保险的重要原因,因为灾害对于个人是低概率事件。怎么样通过政府和社会的力量,一起加大灾害管理的宣传力度,特别是保险参与灾害管理的力度,提升公众的意识,我想这也是我们下一步要做的重点工作之一。
我想民政工作跟商业保险工作密切相关,这次参加这个会,跟姚庆海会长签订了战略合作的框架协议,希望在今后合作中跟保险界有更多的交流和合作,希望保险业关注民政工作、支持民政工作。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