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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保险学会举办“健康保险与健康浙江”专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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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浙江省保险学会组织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各保险行业协会和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相关负责人等共130余人,举办“健康保险与健康浙江”专题讲座。浙江大学风险管理与劳动保障研究所所长何文炯教授应邀作专题报告。报告分别从健康保险与健康浙江的背景、国民健康管理体系、基本医疗保障与商业健康保险、个人税优健康保险等四个方面帮助会员单位更好地把握国务院《“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以及浙江省委、省政府《健康浙江2030行动纲要》精神,为保险行业在助力健康浙江建设、完善我省健康保险发展方面提供了新的举措和思路。讲座由浙江省保险学会秘书长范学东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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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文炯指出,随着时代发展,人民生活逐步从温饱走向小康,再走向富裕,老百姓更加重视生活质量,更加重视健康。为顺应潮流,面对现实,浙江也逐步从提倡“卫生大省”、“卫生强省”过渡到“健康浙江”。去年8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目前“健康中国”已经变成全党全国的意志。为了国民健康和健康服务产业发展的双重目标,2013年国务院公布《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有专门关于健康保险的论述,保险业在健康服务产业发展中可以有所作为。

何文炯强调,医疗保障是风险损失的补偿机制,是医疗费用的保障,与健康保障没有严格区分。但是,医疗保险和健康保险不能混为一谈,从风险管理的角度出发,健康保险一是风险控制,二是风险补偿。风险控制主要不能依靠医疗保险,医疗保险是事后补偿机制,主要任务是治病不是防病,最多可以延伸到健康风险管理。医疗保险包括商业保险公司开办的医疗保险,一定是以疾病、医疗费用的保障为基本任务。因此,建议将福利性的体检等纳入医疗保险是不合理的,福利性的体检是人人有份的,不需要通过保险来解决,因为保险是互助共济机制。不能滥用保险,要严格区分保险与福利。

何文炯表示,医疗保险待遇有医保目录、定点规则和报销规则,规则范围内的由基本医疗保险负责,范围之外的部分恰恰是医疗救助和商业保险要做的。而我国目前医疗救助力度很小,全国平均每一单救助800余元,这对很多病患及其家庭来说完全是杯水车薪,因此这对商业保险来说是个机会。作为商业保险机构,首先应该始终明确自身的职责定位,即做补充保障,因此保险公司设计的产品一定是作为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保基本医疗保险不保的部分;第二是从代办走向主办;第三要有基础,要主动创造条件,即人才培养和数据积累。

针对目前全国部分城市在试点的长期照护保险,何文炯表示,要严格区分医疗护理和生活照护。因目前制度缺失,实际操作中经常将生活照护按照医疗护理标准收费,导致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猛涨。长期照护保险实施的难处除了技术以外,还缺少一个非常重要的条件,即有一个比较规范的、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标准化的照护服务市场。

目前税优健康险试行情况不是很理想,何文炯认为,主要原因有6个,优惠力度不够,对多数人来说吸引力不大;受益面不广,仅面向单位职工;知晓度不够;技术问题,保监会系统跟税务系统的衔接等;产品设计问题,有带病投保、简单赔付率80%、保额不低于20万元的规定,使保险公司开发产品存在困难;产品本身的吸引力不够,存在与基本医疗保险衔接的问题,有交叉重复的地方,没有意义。他建议,增强产品本身吸引力,真正成为补充性的医疗保险;扩大惠及范围,不能仅限于单位职工,还应包括其家人、非纳税人群;放开个人购买渠道;提高税收优惠度。